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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小小的擦挂,肇事公交司机却拒绝出示驾照、拒绝按照交警的要求快速撤离事故现场,导致后面等待加气的车辆排起长龙,影响交通约一个小时之久……昨日下午,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这位自成都市“小事故实施快速撤离”实施后的被拘第一人———兰本明。
小事故赔偿僵持不下
12月9日上午9时10分,兰本明驾驶一辆37路公交车在金沙车站附近的加气站内发生了轻微事故。
兰本明交代,当时他正在车上,突然听到有人在车外喊“撞到了,撞到了!”他赶紧下车,看到他的公交车尾和一辆桑塔纳的车头挨在一起。
“我神都没回过来,对方(桑塔纳司机)就要我给700元。”兰师傅说,他当时仔细看了下那辆桑塔纳,“就是保险杠上有个小坑,一两百元就整得好。”由此,他与对方就赔偿费僵持不下,兰师傅最后拨打了122报警电话。
不配合拒绝拿出驾照
民警金新建接警后很快赶到了现场。按照事故处理程序,金新建必须先查看双方驾驶员的证件。可是,兰师傅拒绝出示驾照,随后,金新建又要求兰师傅将车移开,以免造成后面要加气的车受到影响,兰师傅却说自己没带车钥匙,拒绝移车。
10时15分,公交公司派人将公交车移开,此时已距警方到来近1个小时左右,加气站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。
10时30分,府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,兰师傅才从兜里拿出了自己的驾照交给交警。警方决定按照成都市交管局的新规定,追究兰师傅的相关违法责任。据介绍,警方“天眼”的监控录像显示,兰师傅倒车将后面的车撞了,而且当时有很多目击者愿意出来作证。兰师傅由于一直拒绝将驾照交给民警查看,拒绝按照民警要求撤除事故现场,造成了后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,被民警以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”,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。
被拘留他才知道错了
刚见到记者的时候,兰师傅显得很激动,他认为自己很冤枉。兰师傅说:他当时拨打“122”报警,就是准备等事故民警来处理。但当交警来了喊他撤的时候,他却拒绝了。这样的行为,他解释道:“我还以为是和以前的处理方式一样,(交警)先划分责任,然后再处理。”
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小事故应该快速撤离现场的规定后,他表示自己清楚这项规定,但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处罚后果,最后,兰本明低声说:“我晓得错了。”
早报记者丁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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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障成都道路交通的畅通,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通告如下:
一、在本市道路上发生车辆财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,基本事实清楚,责任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,当事人可自行撤除事故现场,协商善后赔偿。
自行撤除现场后,当事人所需的事故处理文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。对事故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追究。
二、当事人未自行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,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迅速撤除,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罚。
当事人因不及时撤除现场,妨碍交通的,将依法从重处罚。
三、对不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,拒不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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